讨论|过多的罚球毁了比赛的精彩度 联盟需要对此去进行整治吗?

作者:网络 时间:2024年12月21日 19:41  

(本文发布于12月2日,作者是CBS网站的记者Brad Botkin,文章内容不代表译者观点。)

在12月1日,骑士以115-111击败凯尔特人,这很容易、也本该是一场令人激动人心的比赛。在比赛还剩3分钟多一点的时候,骑士还落后5分,然后米切尔在接下来两分钟里连续命中3记三分,独得11分。但是,比赛并没有以这样的势头进行下去,我们看到了一个再也熟悉不过的,坦率地说也很折磨人的结局:在比赛最后34秒时间里,我们看到了17次的罚球——从实时来看,最后的34秒打了将近半个小时。

这场比赛,是传统篮球比赛时代已结束的最新力据,或者换句话说,在伊拉姆式终场的情况下,(译者注:Elam Ending,在比剩时间不多的时候,停止比赛倒计时且投篮计时依然继续,并设定一个目标分数。 一旦任何一支球队得分达到或超过目标分数,比赛马上结束,达到或超过目标分数的球队赢得比赛。 伊拉姆式终场最早由美国波尔州立大学教授尼克-伊拉姆提出。)在第四节还剩4分钟的时候取消计时,然后先得比领先方高出7分的队伍获胜。

例如,如果A队在比赛还剩四分钟的时候以104-100领先B队,那当比赛计时停止后,比赛就变成谁先得111分谁获胜的规则。

从娱乐的角度来看,这种规则效果显而易见,这不仅保证了制胜球的出现,更重要的是打消了落后方球队故意犯规的所有念头:给对手更多罚球的话,对手则更接近于比赛的胜利。

我们已经见过NBA在两次全明星赛上使用了伊拉姆式终场规则,并且这一规则在TBT(The Basketball Tournament)联赛中使用了多年,这一规则由Jon Mugar所运用,在2020年的全明星赛之前,他和CBS体育的记者James Herbert解释了伊拉姆式终场规则的背后逻辑。

“如果詹姆斯-奈史密斯在130年前发明篮球之际,就把伊拉姆式终场规则加进去,并在130年后的今天后人取消这一规则的话,那篮球将会是有史以来最失败的发明;届时球员们会互相撞击,所有进攻都会上罚球线,球迷们在看完一场篮球比赛后就会愤然离去,并骂骂咧咧道:这是有史以来最愚蠢的事情。”Mugar说道。

为什么NBA有必要实行伊拉姆式终场的规则呢?

听着,我喜欢夸张的东西,我很倾向于把“有史以来最愚蠢的事情”这一标签,贴在并不是最愚蠢的事情的身上。但在这种情况下,在比赛时间的15秒内执行14次罚球,最后阶段花了20分钟才打完,来消磨篮球比赛本应有的精彩结局,这在篮球方面是最愚蠢的事情。

总有一天,NBA和整个世界都会意识到,“这是一直以来的做法”并非继续做任何事情的理由。以前的汽车都没有安全带,这太愚蠢了,现在汽车都有了安全带,这种做法就很聪明。所以让我们来实行伊拉姆式终场的规则吧。

话虽如此,我意识到一些所谓的传统主义者很难去接受这些观点,更不用说去实行这种激进的想法了。但就目前而言,如果在比赛最后阶段出现了三次毫无意义的犯规,那如果联盟去立规禁止这种故意犯规的行为,是不是太过分了一点?

难道我们忘了这一切都是为了娱乐吗?联盟从头到尾,包括球队老板、球员、教练、高管、训练师、制鞋公司、电视网络,以及几乎所有从NBA业务中得到经济回报的人,都是完全基于娱乐而服务。没有什么比在比赛最后几秒时,命中绝平三分更有趣的事情了。

在比赛还剩17.2秒的时候,普理查德投中了一记三分,将分差缩小到了1分,然后双方的犯规大战就拉开了序幕。凯尔特人对骑士的犯规,在加兰命中两记罚球后,骑士又故意犯规了一次,这样凯尔特人就没法通过一次三分出手来追平比分了。这一切在伊拉姆式终场的规则下都会消失。

就这样,犯规就这么进行着,来来回回,一次又一次的故意犯规,裁判一次又一次响哨,直到最后各队都没有时间去打战术了。普理查德被迫故意投丢一个罚球,朝着篮筐前沿把球砸了出去,希望能抢下篮板。普理查德的想法几乎奏效了,但在球碰筐之前普理查德就提前进线,结果被判违例。

幸运的是,比赛就这么伴随着一系列的噱头结束了:故意犯规,故意投丢罚球来改变比赛结果,这场比赛本应——也很容易——以一种更精彩的方式结束的。

在比赛还剩14.2秒的时候,加兰两罚全中,凯尔特人还有机会以一记三分来追平比分,但他们都没有机会出手。每次在他们要出手前都被骑士犯规了,球迷们花了很多钱来现场看比赛,却被剥夺了比赛高潮迭起的时刻,从而被一场罚球大战所取代。

NBA要怎样去对这种行为立规呢?

其实这么做很容易,联盟此前已经成功禁止了砍鲨战术,这么做是正确的。在很大程度上,联盟对于假摔也采取了同样的做法,现在假摔的话都会相对一致地受到处罚,或者至少没法在比赛中获利。

让绝平三分重现是联盟下一个必须要关注的事情。绝平三分依旧会有,因为教练们通常都最怕在这个时候被对手打成3+1,但是那些偏执的人都知道,在对手出手绝平三分之前,最后几秒自己领先三分的情况下选择提前犯规,这几乎总会是一个明智的选择。

这就是为什么联盟要做出一个不明智的决定。我的工作不是去弄清楚联盟要怎么改变,但其实这也很简单:在一场时间剩余不到24秒,两队分差为3分的比赛中,如果在三分线外犯规的话,无论是投篮犯规还是提前犯规,对手都会获得3次罚球。

如果在远离球的地方犯规,利用“砍鲨战术”来阻止这种情况的话,那进攻方就可以像足球比赛一样,可以选择对攻方有利,使比赛继续进行,宁愿把球带出界也不让对手犯规。

连续两次无球犯规的话将会被吹一次技术犯规,就是一罚一掷,这就是联盟所需要的,在一队领先三分的情况下不再选择提前犯规,让球迷们的门票变得物有所值,球迷们理应看到一场激烈的比赛。

这是NBA必须要解决的问题

篮球是唯一的一项,在比赛的关键时刻,那些本应对自己有害的行为——例如犯规和罚球不中——实际上会成为有利因素的运动。在橄榄球比赛中,如果在比赛剩余1秒钟且落后6分的情况下,防守方不会给你把球传到前场,获得定位球来扳平比分的机会,否则的话,这只能让对手的进攻更容易达阵。

在足球比赛中,如果被判罚点球,但裁判认为攻方有利的话,裁判会给出犯规的信号,但进攻将继续进行,直到一个自然的停止点,这样就不会让犯规一方获利,更重要的是,不会影响比赛的流畅性。

长期以来,篮球在这方面一直都存在着问题,现在我们是时候去解决这个问题了。伊拉姆式终场规则可能是一个万灵药,但在这个规则实行之前,篮球比赛其实也很简单:如果在落后三分且有球权的情况下,你将有机会扳平比分。

NBA需要通过惩罚来对这种现象进行整治,这场凯尔特人对阵骑士的结局就是一个耻辱,朴素无华,内容空洞。联盟应该承认这个长期问题所造成的尴尬,更不用说去采取简单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了。

原文:Brad Botkin

编译:JayCha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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